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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污泥违规处理受罚详解

发布日期:2023-06-09 08:28:48 浏览次数:

摘要:

湖北省境内污泥违规处理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。日前,湖北省环境保护厅、湖北省公安厅在联合执法中查处了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案件。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的执行、监管不力、企业责任、社会责任、技术创新等角度对湖北污泥违规处理受罚详解。

一、政策法规执行问题

1、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。在湖北省,各级环保部门对污泥的治理存在不同程度的空缺和过低的执行效率。此前,湖北省环保厅曾发出通知,要求每年全省范围内的大中城市压榨、干化、焚烧、渗滤和填埋等五种处理方式的污泥量实现不低于60%的利用率,但该政策到目前为止实施效果并不明显。

2、缺乏对企业的严格监管。湖北各市县环保部门对污泥处理企业的审批、监管存在漏洞。从长远来看,树立严格的法规体系并不足以净化厂商,还需要加强对污泥处理企业的监管,如:加强企业环保检查、严格环保设施审查、建立企业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等。

3、政策法规缺乏前瞻性。当前,湖北省政府的污泥治理政策主要以固体处理为主。但是,随着国家的提倡和技术的逐步成熟,湖北省政府应将重心转移到污泥处理的技术改造、流程优化以及相应新技术的推广上。

二、监管不力问题

1、环保执法机关经费缺乏。环保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人力和经费,导致执法力度不足、执法事项范围不广,环保控制能力较弱。在行业管制的权力方面,乱象突出,执法滞后于市场。同时,相关部门之间执法力度不充足,联合执法也难以到位。

2、监管手段落后。湖北省监管手段的落后,是导致污泥违规处理问题发生的另一个原因。由于监管手段的跟不上,追踪污染源的难度就不断增加。湖北省政府应当建立专门对付污染的监察力量,并有能力利用新技术手段打击环境污染犯罪。

3、媒体监督不到位。湖北地方媒体对环境污染的报道力度不够,或者存在报道虚假、篇幅较短的现象。此外,监督利益方存在政府与企业为首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固化现象,在两方的利益冲击下,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,导致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环保部门之间出现了一种相互纵容的现象。

三、企业责任问题

1、违法处置危险废物。在污泥处理企业中,存在一些企业将危险废弃物等非法倾倒,不但破坏着环境,还会对人身安全产生威胁。湖北省企业应当对所处的自然环境负责,遵守有关环境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,确保企业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规定。

2、未实现低碳智能化。企业的低碳智能化趋势发展缓慢,较少采用现代化的污泥处理设备和技术。应该加大在新技术、新工艺研究方面的投入,充分利用先进的处理设备,实现污泥的资源化,达到减量化、化工污泥减量化、固废处理、化工拆除、土壤修复、市政污泥太阳能处理新技术中的减少污染、减轻市政压力等效果。

3、社会责任缺失。企业追求利益的同时,很多企业往往忽视或者放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。污泥处理企业更需要注意自己的社会责任,建立企业的安全环保责任意识,实行沟通、领导力和行动力的信念,制定灵活有序的可执行环境保护计划并完善相关机制。

四、技术创新问题

1、存在设备陈旧、工艺单一等问题。本来应该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去处理污染,但政策和措施缺乏,导致企业不愿去研发新技术,操作现有的设备呈现出陈旧,工艺单一的状态。

2、科技成果应用力度不够。湖北地区的污泥处理企业并不普及应用现成的科技成果,造成了废弃物处理的难度增大,加剧了环境的负担。建设固废处理厂,建立定期检测机制,强化数据上报与分析,必须大力推进高科技、低一本、高效率、长寿命、低净资产污染治理技术。

3、污泥处理采用规范化程度低。湖北省污泥处理主要以渗滤、压榨、干化等方式为主,但规范化程度不高,难以保证污泥预处理的质量和效果,难以达到环保治理的目的。要求企业在设备、技术、操作等方面提高标准,严格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,建立和规范化、标准化的污泥预处理流程,实现清洁污染。

五、总结

针对湖北省污泥违规处理受罚问题,本文从政策法规执行、监管不力、企业责任、技术创新等角度进行了分析。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出现,政府、企业、媒体和公民都应当认真对待,加大投入力度,加强监管,推进科技创新,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。巴洛仕集团专业污泥处理,污泥资源化利用,化工污泥减量化,固废处理,化工拆除,土壤修复,市政污泥太阳能处理新技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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